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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…

ㄚ爸無法回家過年…我也不過年了!

2011年 12月初

我把老爸從宜蘭養護中心搬回羅東的養護中心…

讓失智的老人重新適應新的環境…是很大的冒險!也很不應該…

但…還好我做了那樣的決定!

當時在宜蘭養護中心的ㄚ爸,並不是一位需臥床的老人,卻在兩股間有一個7*4公分的褥瘡…

從護理長告知我有那麼大的傷口…直到我把ㄚ爸帶出院~約15天的時間裡…他們無法控治傷口的惡化!(當時的ㄚ爸腳部也有好幾個壓瘡…)

在新的養護中心又過了10天之後~那個傷口需住院清創!!

清創之後的傷口…有一個拳頭那麼大!深可見骨…

嚇死我了!

弟弟們說要追究養護中心的責任…

我…實在沒力氣了!不想、也不願去追究…

但…我不去的話…弟弟們一定說不過人家!

對方小老闆、主任、社工 來探視ㄚ爸之後~給了願負擔所有醫藥費和看護費的承諾…

回去之後~石沉大海!

弟弟們氣炸了…決定前往討公道!
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
1月 4日 中午 12:55…

大弟開車來接我一同前往…我們共7個人…

我沒睡好…整個人腦袋是空的!完蛋了!

拿出前一晚在網路找的資料和筆記…我要冷靜才行!

整個會談過程裡~

對方一直提出有帶爸爸去看醫生!

一直迴避我的問題~傷口的形成和護理??!!

我說「我絕對沒有質疑你們沒帶爸爸看醫生!那不可能!請只要告訴我~傷口如何形成?!若是爸爸自體免疫系統失調而長出的泡泡…自已捉破的??!! 確認是那樣…不囉嗦!我們馬上走人!好~請告訴我誰發現破掉的泡泡?? 如何護理???為何15天內無法控制??!」

由於幾次的協商裡~那位主任就一直拿她是專業來壓我,一直說"那是自體免疫系統失調"!

我曾告訴過她~若是爸爸自已身體的關係,我們不會也不應該去究責!

(我不得不上網找些資料來看…)

所以~

整個會談過程裡~他們就一直以爸爸自體免疫系統失調和有帶去給醫生看來做攻防~

我捉住我的重點~傷口的形成、發現和護理!

最後~

請照顧的護理長下來,帶著照護記錄…

她說「傷口是爸爸自已捉的~兩天之後…形成7*4的傷口…」

當下~那三位與我們爭的面紅耳赤的人沒話說了!

弟弟生氣的說「怎麼可能自已捉的傷口兩天後形成7*4的褥瘡!!」

我說「沒關係~不必爭了!己真相大白~護理長說了算!」

我知道我們贏了!

小老闆問「你們要多少錢??!」

我說「我們不是來敲詐的!爸爸的所有醫藥費我們自已負責,就那個傷口~住院期間的所有看護費由你們負責,我們也希望爸爸能早點好!若因為那個傷口而…我一定告你們!」

請他們寫切結書、影卬一份看護記錄給我!

結束後~

我還是跟那位一開始就願意負責的小老闆說 "謝謝"

爸爸在一星期前出院回羅東的養護中心…

他今年無法回家過年~

我們會在過年期間~輪留到養護中心整天有人陪他…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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